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
2017-10-18 15:05:04 点击:
苏教体艺函﹝2016﹞12号
各普通高校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》(教体艺函〔2016〕5号)精神,省教育厅将举办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(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)。
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:“理想与信念”。各高校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71号)和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办发〔2016〕75号),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展演活动全过程。
各高校要以展演活动为抓手,因地制宜开展美育活动,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学习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,注重发掘江苏历史文化资源,引导学生树立理想、坚定信念,培养高雅的审美情趣,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,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,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,推出一批具有地方传统、时代特征、校园特色、符合学生特点的“理想与信念”主题文艺作品,集中展现广大学生胸怀志向、朝气蓬勃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各高校要根据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指导思想、主题和具体工作要求,成立组织领导机构,制定活动实施方案,广泛发动,精心组织,确保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。
现将《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》以及各类展演细则等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附件:1.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
2.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
3.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声乐表演细则
4.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器乐表演细则
5.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舞蹈表演细则
6.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戏剧表演细则
7.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朗诵表演细则
8.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展实施细则
9.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微电影报送要求
10.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
11.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评选办法
省教育厅
2016年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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